智通财经APP讯,宁波富邦(600768.SH)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陈炜、宋凌杰、岳培青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会计核算不规范。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不规范。公司年终奖存在跨期计提的情形,导致公司多计2021年净利润,且金额超过2021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0%。(2)信息披露不及时。关联交易披露不及时。公司于2021年2月向控股股东借款500万元,并于当月偿还上述借款,但未及时披露该关联交易。
根据相关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陈炜作为公司董事长,宋凌杰作为公司总经理,岳培青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40号)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宁波证监局局决定对上述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