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全通教育(300359.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关于对谭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谭冰于2020年12月起担任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其配偶刘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全通教育”股票情况如下:2022年5月5日买入2万股,成交价格4.46元/股,成交金额8.92万元;2022年6月2日10:16买入4万股,成交价格4.69元/股,成交金额18.76万元;当日10:18卖出成交4万股,成交价格4.68元/股,成交金额18.72万元;当日13:02又买入成交4万股,成交价格4.72元/股,成交金额18.88万元。
谭冰作为全通教育董事,其配偶上述交易“全通教育”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谭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