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中珠(600568.SH)公告,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体集团”)破产管理人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中伦律所事务所”)送达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中院”)于2022年7月11日出具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破717号)及《民事裁定书》((2020)粤03破717号之三)。因一体集团不能到期清偿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深圳中院裁定宣告一体集团破产。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一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6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目前,公司持有一体集团债权总额为2.79亿元,债权性质为无财产担保债权(普通债权);公司子公司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一体集团债权总额为3429万元,债权性质为无财产担保债权(普通债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持有一体集团总额为3.13亿元。鉴于一体集团已被司法裁定破产,公司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债权人身份主张权利,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