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605136.SH)股东Crescent Lily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丽人丽妆(605136.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智通财经APP讯,丽人丽妆(605136.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沪证监决【2022】70号《关于对Crescent Lily Singapore Pte.Ltd.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主要内容为:

经查,截至2021年11月8日,Crescent Lily Singapore Pte.Ltd.(以下简称“Crescent Lily”)持有丽人丽妆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票34,876,4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8%。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0日,Crescent Lily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丽人丽妆股票205,400股,但未按规定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

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对Crescent Lily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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