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光大证券发布研究报告称,动力电池回收布局加速,关注有技术和渠道优势的回收企业。动力电池退役期来临与锂资源约束,锂电回收势在必行,锂电回收有助于弥补上游资源、特别是锂资源供给缺口,锂电回收市场空间及发展前景广阔。建议关注具有技术和渠道优势的回收企业:天奇股份(002009.SZ)、光华科技(002741.SZ)、旺能环境(002034.SZ)、浙富控股(002266.SZ)、格林美(002340.SZ)、芳源股份(688148.SH)等。
光大证券主要观点如下:
锂电回收机遇与挑战并存
动力电池退役期来临与锂资源约束,锂电回收势在必行。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带来动力电池退役量的高速增长。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作为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集约利用的重要一环,有助于缓解锂资源区域约束、锂价格因素掣肘,对于落实“双碳”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动力电池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原材料供需矛盾、电池回收利用市场成熟度不高、发达国家“碳壁垒”等挑战。建立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策略,在技术路径方面,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加速打造低碳、零碳电池产业链,强化产品循环利用设计理念,推动换电技术及车电分离商业模式,建立健全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体系,建立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碳核算体系。
我国锂电回收政策法规正逐步完善
2016年12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主体责任。
2018年7月,工信部、科技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京津冀地区、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等17个地区及中国铁塔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并确定各试点地区相应的目标任务,这有助于建立相对集中、跨区联动的回收体系。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动力电池回收体系也将加速完善。动力电池回收试点工作的开展,标志着我国动力电池回收进入大规模实施阶段。
2020年7月,工信部发布《2020年工作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要求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探索推广技术经济性强、环境友好的回收利用市场化模式,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骨干企业;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建立梯次利用产品评价机制;依托“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健全法规,督促企业加快履行溯源和回收责任。动力电池回收体系的评价机制及法律法规的完善,标志着我国动力电池回收体系框架正在日趋成熟。
欧盟:《电池法(草案)》规定最低回收材料使用比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欧盟是最早关注电池回收并采取措施的地区。1991年推出《含有某些危险物质的电池与蓄电池指令》,规定了这些电池需要单独回收。欧盟在3C电池,铅酸电池的回收方面起步较早,积累了很多相关经验。2006年出台废旧电池处理和回收政策(2006/66/EC),形成由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来承担回收主体的配套体系(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欧盟于2020年12月发布《电池法(草案)》,旨在取代电池指令(2006/66/EC),原定2022年1月生效,但截至2022年3月1日仍在审理流程中。该法案规定了电池的可持续性、安全性和标签要求,并着重提及了废电池的收集、处理和回收。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补贴规模不及预期导致锂电回收推行受阻;新能源车需求不及预期;动力电池回收渗透率不及预期;相关金属价格大跌导致电池回收不具经济性;技术风险:动力电池回收工艺降本不及预期;环保风险:回收过程相关工艺有污染风险,相关环保风险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