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动化(00569)被提出有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 27日复牌

中国自动化(00569)公告称,新百利融资有限公司代表要约人Araco Investment Limited就收购公司所有已发行股份及注销所有尚未行使期权提出的有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

据悉,公司获主席兼执行董事宣瑞国告知,于23日,宣瑞国及要约人(由宣瑞国透过Brightex间接全资拥有)与Consen Group、执行董事黄志勇、执行董事匡建平及杨红岩订立买卖协议,据此要约人同意以总代价5.5亿港元向Consen Group收购4.58亿股股份,占公司约44.62%股权。根据买卖协议,Consen Group、执行董事黄志勇、执行董事匡建平及杨红岩于完成后五年间向要约人作出若干不竞争承诺,将对Consen Group、执行董事黄志勇、执行董事匡建平及杨红岩各自有关集团业务、客户及员工的行为及活动施加限制。

紧接完成前,Consen Group(由宣瑞国、执行董事黄志勇、执行董事匡建平及杨红岩各自间接实际持有46.9%、23.45%、23.45%及6.2%股权)持有4.58亿股股份的权益,占公司约44.62%投票权。紧随完成后,宣瑞国及要约人(由宣瑞国间接全资拥有)持有4.59亿股股份的权益,占公司约44.72%投票权。因此,根据收购守则规则,宣瑞国(透过要约人)须就5.67亿股股份(即一致行动集团尚未拥有的所有已发行股份)提出有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并注销所有尚未行使期权(一致行动集团已持有者除外)。

倘要约人于综合文件寄发后四个月内收到的股份要约有效接纳不少于股份要约所涉及股份价值的90%,则要约人将考虑行使开曼群岛公司法第88条项下的权利,以强制收购未获要约人根据股份要约收购的该等股份。于强制收购完成时,要约人将拥有公司的全部权益,并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15条申请撤销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应本公司的要求, 已向联交所申请自6月27日上午9时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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