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博华太平洋(01076)公布,经参考于2022年6月23日刊发的有关复牌指引的公告,香港联交所已载列复牌指引的指引如下:
(i)根据上市规则第13.50A条的规定,就意见提供保证毋须再作出不发表意见及披露足够资料,以便投资者对其财务状况作出知情评估;
(ii)刊发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未刊发财务业绩及处理任何审核修订;
(iii)证明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
(iv)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3.21条;及
(v)知会市场所有重大资料,以供公司股东及投资者评估本公司状况。
其中,2020年年报及2021年年报已于2022年3月31日及2022年7月26日刊发。
然而,除有关(其中包括)刊发未刊发财务业绩及审核保留意见的复牌条件外,第13.24条复牌条件亦已载入联交所于2022年6月2日发出的复牌指引函件。公司认为,将上市规则第13.24条复牌条件纳入复牌指引并不公平,原因为股份暂停买卖的核心原因为延迟刊发上市规则规定的经审核财务报表及由此产生的多项不发表意见。
鉴于暂停买卖的核心原因已获解决,务请联交所允许恢复股份买卖。公司并无任何机会就施加第13.24条复牌条件提出上诉。尽管公司一直致力于实施上述集团的业务策略以满足所有复牌条件,解除塞班的旅游限制是恢复业务营运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亦为集团财务表现的关键因素之一。该集团将密切监察塞班的旅游限制的最新状况,并于适当时候以公告方式知会股东。于恢复后,就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情况所作进一步查询将继续进行,而公司将于其后提供更多资料以处理有关查询。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上文所述复牌条件的状况及集团的建议资金及营运安排,该集团已达成所有复牌条件,并已向香港联交所提交申请,以寻求上市科批准恢复股份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