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秦发(00866)发布公告,有关成立新采矿公司A及转让采矿经营许可证A予新采矿公司A的相关事宜。根据补充协议A的条款,SPE须于新采矿公司A成立后3个月内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取得及达成有关转让采矿经营许可证A予新采矿公司A的所有规定及批准。
虽然新采矿公司A(由集团一间全资附属公司及Kokos Jiang的继承人分别拥有75%及25%权益)已根据补充协议A的条款于签署补充协议A后一个星期内成立,惟就转让采矿经营许可证A予新采矿公司A而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有关政府当局取得批准仍需要更多时间。因此,订约方已书面协定将转让采矿经营许可证A予新采矿公司A的最后期限延至2023年2月。
此外,SPE、Kokos Jiang的继承人及Eric Wiratirana已与秦发矿业协定并作出契诺,彼等将不会订立任何协议、进行任何磋商及╱或转让SPE的股份、SPE的资产、拥有权或业务,直至SPE将采矿经营许可证A转让予新采矿公司A的申请获得政府当局批准为止。秦发矿业已向SPE授予许可,让SPE与其他人士合作从事采矿经营许可证A以外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