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太安堂(002433.SZ)公告,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柯少彬未能及时组织编制完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及送达董事审阅。余祥未能及时编制2021年年度报告草案及提请董事会审议。
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太安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对柯少彬给予警告,并对其作为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30万元罚款。对余祥给予警告,并对其作为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