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吉翔股份(603399.SH)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4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拉特前旗西沙德盖钼业有限责任公司(“西沙德盖”)尾矿库溢流井发生故障事故,回水泵站尾矿水及泥浆经直径约1.5m管网溢流,从沙德盖沟至南向北经沙公线公路进入河槽,在此期间尾矿砂水溢流,下游溢流总长度29.75km,涉水面积266.81hm²。
本次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污染担责的原则。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280万元。
公告显示,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事故无人员伤亡,因事故整改停产的设备已恢复正常生产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