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春兴精工(002547.SZ)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春兴铸造(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兴铸造”)于近日收到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苏园环行告字[2022]第061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6月2日,苏州工业园区环境执法人员在你单位检查时发现:含有脱模剂的冷却水通过厂区内雨水管网,排至外环境的水体,经采样分析该冷却水含油类成分。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改正。拟对你单位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伍仟元。
公司对此事高度重视,要求子公司积极准备相关材料,严肃认真地对待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督促及指导,并加强培养从业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相关环境保护制度、规范和标准,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