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荣华(600311.SH)公告,公司于2022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甘肃证监局”)《关于对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永和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清华收到甘肃证监局《关于对刘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关于对李清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未在2022年1月27日业绩预告披露前,准确估计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和违规担保预计负债,导致公司披露的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差异幅度达69.4%,且未及时提示公司净资产为负,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相关风险,违反相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和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永、李清华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是公司上述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
依据相关规定,甘肃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刘永、李清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