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融创中国(01918)发布公告,于2022年9月8日,公司收到陈淮军(呈请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的对公司的清盘呈请,内容有关公司未偿还其持有的优先票据,涉及金2200万美元及应计利息。
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第182条,倘公司最终因呈请而清盘,则于起始日(即于2022年9月7日提出呈请的日)后对公司直接拥有的财产作出的任何处置(为免生疑问,不包括公司附属公司拥有的财产)、任何公司股份转让或任何公司股东地位的变更将属无效,除非获得高等法院授出的认可令。倘呈请随后被撤销、驳回或永久搁置,则于起始日或之后作出的任何有关财产处置、转让或变更均不受影响。
公司将极力反对呈请。然而,鉴于公司清盘条例第182条的影响,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未获得高等法院认可令的情况下,于起始日或之后作出的公司股份转让将属无效。于公告日期,高等法院并无颁布清盘令以将公司清盘。
董事会认为呈请并不代表其他持份者的利益,并可能损害公司的价值,因此公司将寻求法律措施以坚决反对呈请,并採取一切必要行动保障公司的合法权利。同时,公司将尽力与呈请人保持主动、良好的沟通,并在对其他债权人公平的塬则下,与呈请人友善协商,妥善处理问题(包括将努力促使呈请尽快被撤销或驳回)。
公司正积极与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一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务重组方案,以改善公司流动性、增强集团的主体信用,并保障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公司一直与境外债权人保持积极沟通,听取并了解境外债权人的意见、诉求和限制,并向境外债权人小组提供了相关尽职调查的资料,以期尽快就境外债务重组方案达成一致。目前上述沟通主要通过境外债权人小组进行,该小组主要由大型机构债权人构成。
目前,相关工作已取得相当进展。境外债权人普遍表现出对公司的耐心,支持和认可公司以迅速、专业和透明的方式推进重组所做的努力,并理解在当前形势下,就境外重组方案条款达成一致将最大程度留存公司价值,保障全体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公司将继续和有关债权人保持积极主动的沟通,并与债权人小组及其他相关境外债权人尽快形成重组方案,以期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目标今年年底前)向市场公布方案条款。
此外,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