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宜康(000150.SZ)发布公告,此前,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宜华集团”)、实际控制人刘绍喜因其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未按规定披露持股变动信息,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近日,公司收到宜华集团、刘绍喜的《告知函》,其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书面文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为:对宜华集团共同操纵市场行为,责令依法处置非法持有的证券,罚款225万元。对直接负责人刘绍喜先生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