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据报道,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因谷歌(GOOG.US)和Meta Platforms(META.US)违反韩国隐私法,对其分别处以66.2亿韩元和30.8亿韩元的罚款。
监管机构发现,这两家科技巨头在收集和分析行为信息或将其用于定向广告时,没有明确告知服务用户,也没有获得事先同意。
谷歌公司不同意这一裁决,Meta也回应称:“虽然我们尊重该组织的决定,但我们有信心以符合当地法规要求的合法合规方式与客户合作。因此,我们不同意委员会的决定,并将接受包括寻求法院裁决在内的所有选择。”
谷歌最近还遭遇了另一个法律挫折,一家欧洲最高法院与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达成一致,以“滥用市场主导地位”为由,对这家科技公司开出41.2亿欧元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