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越博动力(300742.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先生出具的《关于终止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告知函》,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李占江先生在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其持有的越博进驰和协恒投资全部出资额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不再担任越博进驰和协恒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如李占江先生在前述期限内未办理完毕前述出资额转让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则自前述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本协议自动终止失效,各方不得就前述事项向其他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追究任何违约责任。
截至2022年9月19日,上述条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成就,按照《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上述协议自动失效,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