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宇新股份(002986.SZ)发布公告,该公司于近日收到子公司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新材”)转报的惠州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惠湾)应急罚【2022】39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惠州市应急管理局经查,发现宇新新材进行仪表作业时未能按照公司《仪表管理办法》《仪表管理细则》相关规定执行,存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情形,并依据《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第五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以及《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的规定,决定对宇新新材作出给予人民币25000元(贰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