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步步高(002251.SZ)发布公告,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填、财务总监刘亚萍、董秘师茜于2022年10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湖南省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王填、刘亚萍、师茜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22年4月30日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亿元。公司年度净利润为负,但公司迟至2022年4月23日才发布《2021年业绩预告及致歉公告》,未按规定在2022年1月31日前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填、财务总监刘亚萍、董秘师茜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的规定。湖南省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王填、刘亚萍、师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