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丝路物流控股(00988)公布有关(其中包括)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针对该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丝路物流(迁安)有限公司提交的民事起诉状,以及海通恒信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上诉,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反对上海金融法院就海通民事起诉状的判决以及申请迁安物流承担法庭聆讯的法律费用的判令。
公司近期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出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的判决副本,据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驳回海通恒信提出的上诉,以及维持上海金融法院对海通民事起诉状的判决。
海通恒信应承担上诉的法律费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应为海通民事起诉状的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