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达安(300635.SZ)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春山新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上海春山新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8日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后,于2022年9月9日卖出公司股票2万股,成交价格13.93元/股,成交金额27.86万元,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同时,上海春山新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成为公司5%以上股东后,未在三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迟至2022年9月15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且未在公告前停止买卖公司股票,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等相关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上海春山新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