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申万宏源(06806)发布公告,原告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的资管产品投资并持有“19华晨06”债券未能及时兑付。原告认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销保荐公司)等五家中介机构,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制作、出具的债券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导致原告债券投资时作出了错误的判断,并遭受巨大损失。原告遂于2022年6月向法院起诉,要求承销保荐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向原告赔偿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等投资损失。10月28日,承销保荐公司收到沈阳中院发送的应诉通知书。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