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兴银行(01111)公布,于2017年9月26日,该银行与奇芬企业有限公司(买方)订立买卖协议,将向其出售位于弥敦道591号及长沙街13号的丰顺商业大厦,总建筑面积约为3089平方米,代价约6.58亿港元。
公告称,买方将于该物业买卖完成时向该银行授予一项或多项租赁,以租赁该物业的商铺部份及办公室部份。
根据租赁条款,商铺部份租期4年,首年、第二及第三年的月租金为92万港元,及第四年的月租金为99.65万港元;办公室部份租期1年,月租72万港元。
董事认为,此次以理想的回报出售该物业属难得的机会,以实现该银行非核心业务资产的资本收益。预期获得未经审核的估计收益约5.74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