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灵宝黄金(03330)公布,2017年9月26日举行的的股东特别大会,拟以代价人民币约6.37亿元出售灵宝华鑫60%股本权益的决议案未获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68.54%的票数反对。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出售事项的完成须待(其中包括)股东特别大会取得股东批准后,方告作实。由于决议案并未取得股东特别大会通过,而上述条件不可由股权转让协议任何一方豁免,因此,出售事项不会进行。
如之前公告所披露,灵宝华鑫,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铜箔及挠性覆铜板,其100%股本权益已质押予中国进出口银行。
根据与北京中鑫泽汇投资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买方已承诺,完成后向灵宝华鑫提供不少于人民币7亿元的贷款以补充其营运资金,一部分将用于偿还灵宝华鑫所结欠的债务。此外,灵宝华鑫已向公司发出承诺函,承诺灵宝华鑫将于一年内清偿结欠公司的全部债务人民币约5.04亿元。
按灵宝华鑫2016年税后净利人民币1.18亿元计算的市盈率9倍;根据公司及买方认可的估值师,就灵宝华鑫的全部股本权益估值结果计算的灵宝华鑫2016年的公平市值。
2016年度,灵宝华鑫税后净利的60%乘以上述市盈率9倍为人民币6.37亿元,而开元资产评估就灵宝华鑫全部股本权益的估值结果为人民币10.49亿元,故灵宝华鑫60%股本权益的估值结果约人民币6.3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