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评中国环保能源(00986)违反上市规则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环保能源(00986)发布公告,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评该公司违反《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34、14.38A、14.40及14.41条,未有就若干股份交易遵守公告、通函及事先取得股东批准的规定。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环保能源(00986)发布公告,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评该公司违反《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34、14.38A、14.40及14.41条,未有就若干股份交易遵守公告、通函及事先取得股东批准的规定。

并进一步批评该公司现任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陈彤;及该公司现任执行董事项亮,违反其向联交所作出的《董事的声明及承诺》所载的责任,未能尽力促使该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的条文。

经和解后,该公司承认违反上述的《上市规则》条文;及陈彤及项亮承认违反上述向联交所作出的《承诺》,并接受上市委员会向他们作出的制裁。

据悉,该案涉及事项为2016年7月20日,该公司于市场上收购联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8217)合共1784万股股份,总购买价为1.24亿港元;2016年7月20及21日,该公司于市场上出售中国集成控股有限公司(01027)合共8.17亿股股份,总出售价为1.76亿港元。

上述股份买卖并不属于该公司的一般及日常业务,故股份交易构成该公司的主要交易。该公司每次进行上述股份交易前,均未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有关公告、通函及事先取得股东批准的规定。

此外,陈彤及项亮获授权买卖股份作为投资用途,故该公司董事中只有他们二人知悉股份交易,但两项股份交易他们均无准备或促使该公司进行规模测试。上市部于调查期间发现,陈彤及项亮除定期透过公司秘书收到有关监管规定的最新发展和阅览有关财务报告、投资及企业管理的刊物外,过去两年二人不曾接受任何有关《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的正式培训。

因此,上市委员会作出以下指令:陈彤及项亮于90日内,完成课程机构所提供有关《上市规则》合规事宜及董事职责的24小时培训,包括4小时有关须予公布及关连交易的培训;及在培训完成两个星期内向上市部提供由培训机构发出其遵守此培训规定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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