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方邦股份(688020.SH)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据悉,广东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财务核算不准确、募投项目信息披露不准确、重大交易未及时披露。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苏陟作为方邦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根生作为公司财务总监,佘伟宏作为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苏陟、胡根生、佘伟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