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迪普科技(300768.SZ)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树生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郑树生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决定书指出:
郑树生作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迪普科技2019年上市申请期间,作出《关于转让杭州宏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承诺函》,郑树生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持有的杭州宏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杉科技)股权转让给迪普科技或无关联的第三方,并在迪普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予以披露。迪普科技2020年9月10日临时股东大会豁免了郑树生向迪普科技转让宏杉科技股权的承诺履行。郑树生应当继续履行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所持宏杉科技股权等承诺事项。截至2022年10月31日,郑树生仍持有宏杉科技33.06%的股份,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