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杭州高新(300478.SZ)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指出杭州高新、蒋鹏(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存在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蒋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