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荣科科技(300290.SZ)公告,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书后,于2022年12月1日收到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情况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2022年1月26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受理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建支行(简称“盘锦银行”)与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国科实业”)、公司、霍起保证合同纠纷,案号为(2022)辽1103民初353号。后经当事人同意,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准许盘锦银行撤诉,并于2022年4月2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对国科实业、公司的撤诉裁定及解除保全裁定书。该案审结后,被告霍起不服判决结果上诉至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于2022年9月27日裁定发回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重审,并于10月14日立案重审,案号为(2022)辽1103民初4207号。由于立案庭工作人员系统操作失误将原审当事人全部导入(2022)辽1103民初4207号案件信息中,导致向公司错误送达了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公司不是(2022)辽1103民初4207号案件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