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大集(000564.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对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52号)查明的事实,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及关联担保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办法》第三条、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陈彤、高建平、陈选章、刘昆、冯国光、武利民、庞连义、杜璟、林晓赛、吴克勤作为公司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信息披露问题负有责任。根据《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陕西监管局决定对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