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金陵体育(300651.SZ)公告,公司董事李剑峰于2022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指出:
李剑峰,系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自2017年5月至今担任金陵体育副董事长、董事。李佳系李剑峰女儿,李春荣系李剑峰父亲,施美华系李剑峰母亲。2020年5月26日、27日李佳长城证券信用账户累计买入“金陵体育”20.56万股;2020年12月22日施美华长城证券信用账户累计买入“金陵体育”4万股;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期间,李剑峰、李春荣、施美华按照前期公司发布的减持股份计划公告,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多次卖出公司股票,上述三人广发证券账户累计卖出“金陵体育”642.04万股;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19日,李佳将前期长城证券信用账户买入的“金陵体育”卖出,累计卖出“金陵体育”数量20.56万股。自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1月19日期间,李剑峰、李佳、施美华、李春荣多次买卖“金陵体育”,区间内违规成交股数为24.56万股,违规交易金额为717.4万元。
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1月19日期间,其本人、其女李佳、其母施美华、其父李春荣多次买卖“金陵体育”股票的行为,导致李剑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违法行为。
据悉,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李剑峰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