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同兴达(002845.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朱长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朱长隆担任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期间,其配偶于2022年7月27日至11月2日期间累计卖出同兴达股票28.26万股,累计买入同兴达股票5000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