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安硕信息(300380.SZ)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关于对王和忠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高勇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问题:未及时披露获得大额政府补贴、未及时披露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据悉,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第十二项、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现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高勇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和忠作为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现对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