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方园林(002310.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关于对何巧女、唐凯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简称“警示函”),现公告如下: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因内部管理及往来账务处理不规范等原因,形成何巧女、唐凯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9年度占用金额为12,505万元。截至2022年4月,扣除公司应付何巧女、唐凯股利6,840.02万元后剩余占用金额4,813.61万元。二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对于部分PPP项目,公司参与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并委派董事,公司将对该类项目公司的出资作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依据不充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