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浪莎股份(600137.SH)公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浪莎内衣”)作为甲方,近日与乙方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乙方艺人郎朗先生、吉娜(Gina Alice)女士签订了《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自2023年3月1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公司广告产品包括使用吉娜代言产品、吉娜郎朗代言产品以及郎朗吉娜夫妻共同代言产品,为公司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形象代言费用共计为含税275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