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明诚(600136.SH)发布公告,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022年12月28日,公司债权人天风天睿向武汉中院提出对了公司进行预重整的申请。
2023年1月3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的《决定书》[(2023)鄂01破申1号],经天风天睿申请,武汉中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同时,根据《决定书》[(2023)鄂01破申1号之一],武汉中院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指导工作。临时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在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就重整事项进行沟通谈判,临时管理人亦可在预重整工作基础上开展后续工作,为重整工作赢得更多时间,加快整体工作进度,有效增加重整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