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洪桥集团(08137)及要约人吉利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公布,于2023年1月12日,要约人拟向执行董事贺学初及李星星收购洪桥资本有限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合共68.86%,代价为约2.24亿港元。
紧随完成后,目标公司将分别由要约人、Strong Target(一间由李书福全资拥有的公司)及贺学初拥有68.86%、18.23%及12.91%权益。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目标公司持有该公司约41.25%权益。由于要约人将于完成后获得目标公司的法定控制权以及要约人及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将拥有该公司约62.40%权益,故要约人将须(待完成后)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注释8及收购守则应用指引19就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的股份除外)提出无条件强制性全面要约。要约人亦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3.5向购股权持有人作出可资比较要约,以注销全部尚未行使的购股权。要约人将透过国泰君安证券,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注释8就全部要约股份提出股份要约以及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3提出购股权要约,以注销所有尚未行使的购股权。
国泰君安证券将代表要约人按以下基准提出该等要约:每股要约股份现金0.08港元,较2022年1月12日收市价每股0.355港元折让约77.5%;注销每份购股权现金0.001港元。
按股份要约价每股要约股份0.08港元及股份要约涉及的37.05亿股股份(不包括要约人及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将予收购的股份,且假设于该等要约截止前概无购股权获行使)计算,股份要约的价值约为2.96亿港元。按购股权要约价每股0.001港元及购股权要约涉及的875万份购股权(假设于该等要约截止前概无购股权获行使)计算,为注销购股权而必须支付的总金额约为8750港元。基于上文所述及假设于该等要约截止前概无购股权获行使,该等要约的价值合共约为2.96亿港元。
要约人将于该等要约截止后对集团现有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进行检讨,以编制日后发展及扩阔集团主要业务的业务计划及策略。根据检讨结果,要约人可能会探索其他商机,并考虑任何资产出售、资产收购、业务理顺、业务撤资、集资、业务重组及╱或业务多元化是否合适,以提升集团的长期增长潜力。
据悉,要约人为一间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本联合公告日期由李书福全资拥有。要约人的主要业务为持有公司股份,包括收购及持有销售股份。李书福为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175)的主席兼执行董事。李书福亦为吉利控股的控股股东、创办人及董事会主席。吉利控股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销售以及相关零件及部件的批发及零售业务。李书福于中国汽车制造业务拥有超逾35年投资及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