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嘉应制药(002198.SZ)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获悉上海金融法院裁定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老虎汇”)持有的5720万股公司股票交付东方证券抵偿相应金额的债务,上述股票的所有权自裁定送达东方证券时起转移。如东方证券执行法院裁定取得上述老虎汇所持公司股份后,将持有占公司总股本11.27%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至公告披露日,老虎汇名义持有572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27%。本次执行裁定标的为老虎汇持有的5720万股公司股份,占老虎汇所持公司股份的100%。此外,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如东方证券执行法院裁定取得上述老虎汇所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