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券商获准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华泰证券、东方证券、华宝证券6家券商相继发布公告称,证监会对公司在境内合法交易场所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无异议。

智通财经APP获悉,近日,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华泰证券、东方证券等5家券商相继发布公告称,证监会对公司在境内合法交易场所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无异议。此外,上海证券报记者近日从华宝证券获悉,该券商亦获准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表示,证监会对券商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无异议,一方面意味着证监会对碳排放权交易参与方范围的放宽态度;另一方面,券商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将提升碳交易市场活跃度,有助于促进碳市场价格发现功能,从而助力碳减排。

据了解,国内碳排放权交易起于2011年,当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将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7省市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地方试点。2013年起,上述试点地区先后启动碳排放权交易,此后四川、福建也适时启动碳交易。

“双碳”背景下,碳排放权交易获券商争相布局。据国泰君安证券旗下官方公众号“国泰君安发布”显示,2015年国泰君安收到中国证监会开展碳排放权自营交易的无异议函,成为首批获牌券商。2022年12月国泰君安发布的官方公众号显示,国泰君安已落地证券业首单挂钩上海市碳排放配额的场外期权交易。

此外,据中信证券官网显示,2021年11月,中信证券已加入碳排放权交易标准文本工作组和碳衍生品工作组,与交易商协会共同探讨建立标准化碳排放权衍生品交易市场。

东方证券称,公司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具有三大意义。一是能充分发挥大股东申能集团在能源领域的特有优势,以产融一体方式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公司可依托股东的能源产业优势和自身较为丰富的金融管理经验,为客户提供碳排放权的交易和风险管理工具,包括碳排放权的报价询价、碳金融业务咨询、研究等服务,助力企业进行成本控制和转型发展,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

二是依托碳排放权业务,更好服务双碳目标。通过设计开发以碳排放权为主要标的的金融产品,增加以产融结合为主要方式的金融创新方向,为早日达成“双碳”目标、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三是丰富业务品种,培育FICC全链条健康发展,以更多元化的投资品种提高盈利能力,增加投资避险手段。在高质量发展格局下积极拥抱“双碳”目标,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为公司FICC板块长期发展提供新的赛道和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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