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睦股份(600114.SH)发布公告,2023年3月10日,东睦广泰参股的房产项目公司作出股东会分红决议,将其未分配利润按股权比例进行分红,此次利润分配抵消相应应收债权,不再现金分红。根据该股东会决议,东睦广泰按投资比例应得分红款45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睦广泰对该房产项目公司应付债务1.38亿元,其中公司按比例应付1.10亿元(未经审计)。
由此,公司根据权益法预计应确认对东睦广泰的投资收益2880万元,预计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2448万元,占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4.81%,最近一期(2022年3季度)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