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李宁(02331)公布,2014年购股权计划于2014年5月30日获公司采纳,并自2014年5月30日起计十年内有效。由于2014年购股权计划的计划年期即将届满,且鉴于经修订规则,董事会拟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建议股东终止2014年购股权计划并采纳2023年购股权计划,其条款遵守上市规则第17章的现行条文。
2023年购股权计划须待下列条件获达成后方可采纳: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 2023年购股权计划;及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根据2023年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获行使时可予发行的股份上市及买卖。
此外,董事会拟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建议股东采纳2023年股份奖励计划,其条款遵守上市规则第17章的现行条文。除2014年购股权计划(如获股东批准,该计划将被2023年购股权计划取代)外,公司亦已采纳2016年限制性股份奖励计划,该计划由现有股份拨付。建议采纳2023年股份奖励计划将涉及授出新股份,并可作为公司提供具有竞争力及吸引力薪酬待遇的另一渠道,借以激励经挑选参与者为集团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