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设(00925):城厢镇人民政府对TCIV外资企业作出行政决定,要求其返还若干产业扶持资金约1.12亿元

北京建设(00925)发布公告,于2022年10月17日,WXYZI(BVI) H...

智通财经APP讯,北京建设(00925)发布公告,于2022年10月17日,WXYZI(BVI) Holdings Limited(买方)与中国工业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卖方)就买卖卖方在目标公司的股份订立协议。于2022年10月17日,SSinolog(Taicang) IV Pte.Ltd.(TCIV),目标公司之一,由卖方拥有75%及SCH拥有25%,并持有新丹物流设施发展(苏州)有限公司(TCIV外商独资企业),一间于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的全部股权。于2022年10月21日,买卖双方完成了对TCIV 75%股权的买卖。

根据买卖协议,卖方和SCH同意分别按75%和25%的比例向买方及╱或TCIV外商独资企业提供赔偿,以弥补彼等因与TCIV外商独资企业所在地区的政府就先前提供给TCIV外商独资企业的若干产业扶持资金(政府激励赔偿)的任何争议而导致的任何货币索赔或义务而遭受的所有损失。政府奖励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以下两项之和:(1)TCIV外商独资企业实际收到的产业扶持资金本金;及(2)相关政府部门根据买卖协议征收或招致的任何利息、罚款、成本及费用(如适用)(赔偿金上限)。

公司获悉,城厢镇人民政府对TCIV外商独资企业作出行政决定,要求TCIV外商独资企业向给城厢镇人民政府返还若干产业扶持资金约人民币1.12亿元(相关激励款项)(行政决定)。太仓市人民政府随后进行的行政复议维持了该行政决定。

据悉,卖方及SCH已就该行政决定聘请中国法律顾问,并已于2023年3月27日就该行政决定提出上诉(潜在法律行动)。

若最终确定TCIV外商独资企业必须全部或部分退还相关奖励款项,则卖方(公司的附属公司)可能必须根据赔偿上限履行其在政府奖励赔偿项下的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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