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恒石(01197)附属向恒石埃及增资300万美元及提供725万美元借款

中国恒石(01197)董事会称,其全资附属公司恒石纤维将向恒石埃及增资3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994万元);并与恒石埃及订立借款协议,即恒石纤维向恒石埃及提供725万美元借款(约合人民币4819万元),全部款项将用于埃及二期扩充计划。

根据恒石埃及股东决议,恒石埃及另外两家股东公司华美和华骏投资放弃该次增资。待增资完成后,恒石埃及注册资本将由350万美元增加至为650万美元,恒石纤维持有恒石埃及的股权将由90%增加至约94.62%,华美和华骏投资将分别持有恒石埃及约2.69%的股权。

根据埃及二期扩充计划建设进度及实际用款需求,增资资金将由恒石纤维以现金方式于2017年3月前缴付。

根据借款协议,恒石纤维向恒石埃及提供借款72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819万元)用于恒石埃及二期扩充计划前期流动资金、厂房租赁及装修以及设备进口等资金需求。恒石埃及作为借款人应当在借款到账日起5年内全额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年利率年利率为4.35%,参考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自款项到账日至还款日期间计算利息,并无第三方对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除了其他方面,恒石纤维将根据埃及二期扩充计划的建设进度及实际用款需求于2017年3月前将资金分批转帐到位。

据悉,由于恒石埃及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张毓强先生(作为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持有振石70.28%的股权。而华美和华骏投资作为振石的附属公司,分别持有恒石埃及5%的股权。因此,张毓强先生通过振石、华美以及华骏投资在恒石埃及股东大会享有或控制10%的投票权。因此,根据上市规则规定,恒石埃及构成公司的关联附属公司及关联人士。故根据上市规则,增资及借款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