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亚企业控股(08173)拟进行股本重组 继续停牌

万亚企业控股(08173)发布公告,公司建议待股东批准后落实股本重组,当中包括注销股份溢价、股份合并、削减股本、注销未发行股本及增加法定股本。

智通财经APP讯,万亚企业控股(08173)发布公告,公司建议待股东批准后落实股本重组,当中包括注销股份溢价、股份合并、削减股本、注销未发行股本及增加法定股本。

为使现有股东能参与建议重组,公司拟按于公开发售记录日期合资格股东每持有19股发售股份获发1股新股的基准进行公开发售。公司将向合资格股东及包销商配发及发行合共12.98亿股发售股份,发售价为每股发售股份0.19港元,较3月17日收市价1.35港元折让85.9%。公开发售将由包销商全数包销。

根据重组框架协议条款,建议于高等法院、大法院及债权人批准后,落实债权人安排。基于公司现有账册及记录或由债权人所作出的申索,公司于公告日期的债项约为5.6亿港元。

于2017年9月15日,公司亦与投资者订立收购协议,公司向投资者收购销售股份,占目标公司全部股本权益,代价约为4.24亿港元,将透过按发行价每股0.19港元配发及发行22.29亿股代价股份的方式支付。代价股份占完成时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2%。目标公司主要业务为于香港提供商业及住宅物业,以及本地物业发展商售楼处及示范单位的内部设计服务。

于建议重组完成时,基于集团主要商业活动有所变动,公司将重新组成董事会,所有现任董事将由新董事取代,而该等新董事拥有管理股份复牌时的新业务活动所需的技能。紧随收购事项完成后,建议的新董事包括陈乐文和李锦辉。

于公告日期,一致行动集团并无拥有或控制任何现有股份、任何与现有股份有关的可换股证券、认股权证、购股权或衍生工具。待完成及股本重组生效后,一致行动集团将合共持有经发售股份及代价股份所扩大的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2%。

因此,除非获执行人员豁免严格遵守收购守则规则26.1,一致行动集团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就公司所有已发行股份作出强制性全面收购要约。投资者将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豁免注释1向执行人员申请清洗豁免。

根据债权人安排偿还应付可换股债券债权人债务的建议,构成收购守则规则25所指的特别交易, 公司将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5向执行人员申请同意特别交易。

为考虑和酌情通过有关股本重组、公开发售、债权人安排、收购事项、清洗豁免和委任董事建议,公司将举行股东特别大会。

公司股份自2017年3月20日起暂停在创业板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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