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23年5G基站总数突破18万个 打造一批新型数据中心和边缘数据中心

作者: 智通编选 2023-04-03 16:42:00
4月3日,河南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3年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智通财经APP获悉,4月3日,河南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3年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其中明确,2023年争创5个以上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培育引进10家以上国内影响力强、具有一定生态主导力的大数据领军企业和数商企业。5G基站总数突破18万个,打造一批新型数据中心和边缘数据中心,新建30个以上高水平创新平台和人才培训基地。数据交易规模突破2亿元,上架数据产品和服务不低于1000个。

原文如下:

河南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 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年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化转型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省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实体经济,根据《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数字化转型战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导向,着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提升产品链和服务链,深化融合创新应用,构建大数据产业体系,为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数字河南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全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产业生态不断优化,赋能效应更加显著,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取得新突破,创新应用取得新成效,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大数据产业规模增长25%以上。

产业基础。数据基础设施不断完善,5G基站总数突破18万个,打造一批新型数据中心和边缘数据中心,新建30个以上高水平创新平台和人才培训基地,探索形成一批大数据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产业生态。争创5个以上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培育引进10家以上国内影响力强、具有一定生态主导力的大数据领军企业和数商企业。培育3—5个省级大数据产业示范园区,打造一批省级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选树一批大数据产业优秀企业。

要素市场。数据交易规模突破2亿元,上架数据产品和服务不低于1000个。完成首批18家试点企业数据资产评估工作,形成可推广的数据资产评估操作流程和标准规范。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城市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据要素生态体系构建等方面形成一批阶段性成果和经验。

应用赋能。大数据应用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在政务服务、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等领域建成一批应用场景,形成50个左右大数据融合应用典型案例。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数据基础设施

优化网络基础设施,加快5G网络建设和万兆光源网络(10G-PON)部署。统筹推进数据中心建设,加快建设新型数据中心和边缘计算中心。提升算力基础设施,加快智能算力中心等项目建设,提升国家超算中心郑州中心算力算网,拓展特色应用,打造一批国内领先的典型应用案例,构建云网深度融合的中部算力中心。建设融合基础设施,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加快交通、物流、能源等领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

专栏一

1.优化网络基础设施。持续推进5G网络建设,新建5G基站4万个。开展千兆网络示范省建设,支持郑州创建国家级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巩固提升我省信息通信枢纽和信息集散中心地位。

2.加强新型数据中心和边缘数据中心建设。整合并充分利用现有数据中心资源,按需建设新型数据中心,实施“老旧小散”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支持数据中心申报创建国家新型数据中心典型案例,开展新型数据中心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灵活部署边缘计算中心,建设边缘计算城市节点,构建城市内边缘算力供给体系。推进新型数据中心集群与边缘数据中心协同联动,促进算力资源协同利用。

3.建设融合基础设施。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市、龙头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加快安罗、郑洛智慧高速和沙颍河智慧航道、周口港智慧港口等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智能化仓储物流示范基地建设和能源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工作。

(二)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探索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基础制度,理顺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数据要素资源管理和流通交易市场体系。开展数据资源普查,绘制数据资源地图,推动数据资源汇聚,构建数据资源体系,建立全量数据资源目录,建设一批重点行业数据中心和数据库。开展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持续推进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贯标。支持郑州数据交易中心做大做强,创建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开展数据资产评估和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城市试点,促进数据要素市场繁荣。(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专栏二

4.创建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支持郑州数据交易中心创建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探索黄河流域、跨境贸易、文化产业、绿色发展、三农等领域数据流通交易新范式。建立数据交易标准合同指引,出台数据交易负面清单和谨慎清单,建立健全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探索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合作,形成涵盖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流转交易、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

5.提升数据要素治理能力。开展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确定一批试点企事业单位,强化数据驱动战略导向,推动组织架构、管理流程和业务模式创新。持续开展DCMM贯标,提升企业数据治理水平。到2023年底,推动100家企业开展DCMM贯标。

6.促进数据资产流通交易。持续开展数据资产登记和数据资产评估试点,建设省、市两级数据资产登记中心,基于“豫数链”开展数据资产登记试点。指导试点企业有序开展数据资产梳理、质量评价、价值评估等工作,探索建立数据资产评估模型和市场化定价机制,发掘一批可供交易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形成一套成熟的流程标准规范。鼓励金融、通信、交通、能源等领域数据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探索数据资产入表。

7.开展数据要素城市试点。稳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城市试点工作,确定首批5个试点城市,鼓励各试点城市在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构建数据要素生态体系、强化数据要素安全监管、完善数据要素政策体系等方向大胆探索,形成可供全省复制推广的经验。

(三)推动产业链现代化

持续丰富大数据产品体系,构建“以基础类产品为底座,以工具类产品为支撑,以应用类产品为引领”的大数据产品体系。创新发展大数据服务,重点聚焦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等业务需求,培育引进优质服务商,发展咨询、治理、评估、测试、交易、安全等第三方服务,提升服务供给能力。深化大数据在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深度应用,加快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大数据平台,打造一批数据驱动的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推动数据深度赋能重点行业价值链提升。(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河南证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

专栏三

8.建设大数据行业平台。加快建设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遴选10个左右细分行业、特定领域和产业集群平台,推动行业数据互联互通和深度应用。开展重点行业大数据平台建设情况调研,依托现有基础,重点打造2-3家数据丰富、技术领先、功能完备的行业大数据平台。

9.开展大数据优秀标杆遴选。以赋能行业数字化转型和价值提升为导向,组织河南省大数据优秀解决方案、优秀应用案例等优秀标杆遴选活动,遴选30个以上面向特定行业,具备较高应用价值和推广前景的解决方案和应用案例,并进行推广应用。

10.组织大数据应用供需对接。聚焦钢铁、有色、装备制造、食品、电子信息、能源、农业、物流、文旅等重点行业需求,分行业举办系列对接活动,组织省内外大数据服务商与行业重点企业围绕行业发展痛点和需求开展交流,促成落地一批面向细分行业和特定领域的项目合作,加速数据赋能行业转型升级。

(四)优化产业发展生态

壮大市场主体,开展产业招商,引入国内外知名大数据企业和机构,支持本省企业做大做强。优化发展载体,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园区和基地,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构建大数据产业创新生态,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加强标准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标准引领和人才支撑能力。优化公共服务,完善产业发展环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专栏四

11.加快壮大市场主体。组织大数据产业招商对接活动,以项目、服务等形式,引入5家左右国内外知名大数据企业。开展大数据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程,通过强化研发、人才引育、并购支持等方式,培育5家左右省内大数据领军企业和1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建设大数据专业孵化器,培育孵化100家以上大数据领域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

12.创建优化产业载体。持续开展大数据产业示范园区评选,确定5家左右省级大数据产业示范园区。支持各地市围绕产业集聚、要素市场、应用赋能等主题,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特色园区。依托我省标准化智慧岛建设工程,打造一批大数据“园中园”和产业基地。

13.支持大数据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加强联合攻关,重点突破高性能数据采集、高容量快速存储、海量数据处理、大规模异构数据融合管理等大数据前沿技术。支持校企联合创建产业研究院,打通贯穿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全过程的创新链。加快建设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产业融合创新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推动创新资源共建共享,探索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的跨学科知识创新和知识生产新模式。

14.强化标准体系建设。围绕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加快数据治理、数据开发、数据服务、数据安全、数据资产评估、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标准立项和研制工作。2023年,省内各类主体主导或参与大数据相关标准制定力争达到10项。

15.加强人才队伍培养。聚焦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需求,依托现有人才计划和政策,加快引进和培育大数据领域领军人才队伍和高水平团队。鼓励省内高校优化大数据学科专业和课程设置,深入推进“新工科”建设,培养实用型专业人才。持续推进大数据创新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提升人才培训供给能力。开展大数据产业人才职称评定工作,加快大数据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打造“以领军人才为引领,以专业人才为支撑,以技能人才为基础”的大数据人才队伍。

(五)提升数智治理水平

坚持数据赋能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依法依规推进全量数据资源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有序流动。持续推进“大数据+政务服务”“大数据+交通”“大数据+应急管理”“大数据+城乡建设”“大数据+生态治理”“大数据+市场监管”“大数据+教育”“大数据+医疗”“大数据+社会保障”“大数据+就业”“大数据+信用”建设,充分释放数据的基础性战略资源作用和创新引领作用,促进政府履职智能化、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责任单位: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市场监管局、医保局)

专栏五

16.+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建设省市两级数据资源池体系,开展管运分离的数据价值化试点示范。突出装备、电子信息、农业等重点经济领域,建设省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开展关键经济数据全链条、全流程治理和应用。完善公安大数据平台,深化平安河南大数据应用。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汇聚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据资源,发挥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价等作用,提升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水平。

17.+完善综合交通服务大数据平台建设,继续整合数据资源,建设高效数据共享与分析平台,构建行业内统一的数据中台和业务中台体系。推进全省综合交通运输数据资源梳理和共享交换,建设省级综合运输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提高行业数据汇聚与共享能力。完善交通运输GIS数据资源,支撑行业实景化管理与科学决策,巩固和强化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地位。

18.+建立碳排放投融资统计监测平台,探索制定企业碳排放绩效评价标准,为严控煤电、钢铁、电解铝、水泥、石化等高碳项目投资提供支持。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智慧能源管理平台。持续深化自然资源“一张网”“一张图”“一平台”建设,丰富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基础数据库。

19.+持续推进金保工程二期,建设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社会保险大数据中心和数据分析平台,建立数据治理体系,深化社会保险大数据应用和社会保险信用体系应用,完善社会保险档案数字化管理。完成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与公安、民政、卫生等多部门开展数据共享,为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伤异地就医结算等便民服务提供平台和数据支持。建设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基础信息资源库,实现档案管理数字化。

20.+完善省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平台,为市场监管决策提供支持。优化升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加强各类业务系统与公示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对接,推动信用信息依法有序向社会开放。升级改造“12315”平台,深度挖掘和运用消费投诉数据,提升消费维权便利度。

21.+创新教育大数据应用,支撑教育科学决策、精准管理和高效服务。完善教育基础数据库,建立数字资源目录和溯源图谱,实现“一数一源”。建立数据共享审核制度,建立数据质量监管和评估机制,推动数据要素有序流通、合规利用。

22.+推动全省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促进数据管理、数据挖掘和人工智能、数据整合应用。推动医疗健康大数据创新应用。加强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培育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新业态。

23.大数据+信用。完善省大数据信用平台,实现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深化大数据在融资、授信、商务合作、公共服务、中小企业等领域的应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持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六)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研究建立数据要素合规公证、安全审查、监测预警等制度,探索建立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安全体系。建设数据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提升对敏感数据泄露、违法跨境数据流动等安全隐患的监测、分析与处置能力,强化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工控系统网络安全检查,指导联网工业企业、平台企业和标识解析企业完善网络安全自主定级工作,提升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水平。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对数据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推动企业探索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企业数据安全管理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开展数据安全管理能力成熟度(DSMM)贯标活动。发展数据安全产业,支持隐私计算、数据脱敏、密码、区块链等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应用。持续支持郑州建设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商用密码产业发展,建设中原科技城商用密码产业基地,推动商用密码关键技术研发应用。(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国家保密局、密码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专栏六

24.强化数据流通和交易安全。持续完善基于区块链和隐私计算的数据交易基础底座,打造省级数据资产确权登记管理平台,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培育试点城市建设市级节点,提升数据资产管理和安全保障水平。研究制定数据流通和交易合规审查制度和规范,促进数据安全、规范流通和应用。

25.推进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完成337家工业互联网联网工业企业、平台企业和标识解析企业定级核查、安全防护、检测评估和整改落实等工作。

26.强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组织不少于100家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及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识别工作,指导建立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目录。分行业探索建立全省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目录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27.DSMM在装备制造、互联网服务等重点行业遴选一批典型企业,探索开展DSMM贯标工作,打造一批DSMM贯标标杆企业,总结经验,普及推广。

28.创建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基地。推进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的战略合作,高起点谋划创建工作。强化金水科教园区和紫荆网络安全产业园定向招商工作,招引一批龙头企业,落地一批重点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推进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全省大数据产业发展,研究解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机制和省市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分析问题,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形成发展合力。成立河南省数据交易监督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全省数据流通和交易的指导、协调和调度。

(二)加强政策支持

研究制定《河南省数据资产登记管理办法》,统筹全省数据资产登记管理。出台《河南省数据交易管理办法》,规范数据交易市场和行为。研究制定《河南省支持数据交易和流通打造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若干措施》,支持数据流通和交易基础设施建设、示范标杆创建、创新平台培育、DCMM贯标、示范园区创建。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大数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数据资产质押融资等业务。

(三)强化督导检查

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活动要求,完善全省大数据产业重点项目库,强化对项目的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及时总结分析项目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国家和省级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省级大数据产业示范园区、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城市试点、数据资产评估试点、DCMM贯标试点,大数据产业发展创新平台、大数据产业发展优秀企业应分季度报送工作推进情况,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重点企业快速发展、重大工作有序推进。完善全省大数据产业统计监测指标,优化大数据产业统计体系。

(四)优化发展环境

积极对接国家部委和科研院所,承接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推进郑州数据交易中心与国内数据交易场所开展战略合作,壮大中原数据交易联盟,营造开放共赢的数据交易生态。成立省大数据产业协会,凝聚大数据优势资源,培育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举办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系列对接活动,组织开展大数据应用创新大赛、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城市行等活动。

本文编选自“河南省工信厅”官网;智通财经编辑:叶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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