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节能国祯(300388.SZ)公告,公司芜湖分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收到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指出:2023年2月8日22时至2月9日10时期间,芜湖分公司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无异常的时段,将出水总排口配套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内标记为“故障-自动监测设备故障”,符合《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规定。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芜湖分公司处罚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