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股份(688070.SH)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纵横股份(688070.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智通财经APP讯,纵横股份(688070.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任斌、刘鹏、李小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8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经现场检查,我局发现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股份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部分收入跨期确认;2、部分研发费用未按规定资本化;3、内幕信息登记存在遗漏;4、对募集资金置换时间的披露不准确。

根据《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任斌、财务总监刘鹏、董事会秘书李小燕对上述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披露问题负有责任。根据《规定》第七条,公司董事长任斌、董事会秘书李小燕对内幕信息登记负有责任。根据《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任斌、刘鹏、李小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做好内幕信息登记管理,于收到本措施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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