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金鸿顺(603922.SH)公告,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达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洪建沧、邹一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
经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庆伟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2021年4月进行第二次延期时,项目的可行性已发生重大变化,但公司在相关公告中披露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不真实。
据悉,公司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洪建沧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邹一飞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履行职责,违反规定,是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现对公司及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