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华联(000620.SZ)公告,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拟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该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的重整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