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冠农股份(600251.SH)公告,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新疆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釆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刘中海、肖莉、莫新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年度报告存在虚增收入情形,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部分收入确认方式选择不当;部分收入确认存在跨期。根据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刘中海作为公司董事长,肖莉作为公司总经理,莫新民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刘中海、肖莉、莫新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