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擎天软件(01297)就南华擎天诉请著作权接获“重审一审判决”

中国擎天软件(01297)发布公告,兹提述日期为2016年12月6日及2018年1...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擎天软件(01297)发布公告,兹提述日期为2016年12月6日及2018年10月19日有关与南京南华擎天资讯科技有限公司纠纷的最新情况公告(该等公告)。诚如该等公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撤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不利于集团的一审判决,案件发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于2023年4月10日,公司接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2018)苏民初65号“重审一审判决”,裁定南华擎天诉请的31项计算机软件中仅3项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南华擎天所有,而非该等公告所披露的1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尽管重审一审判决较一审判决对集团更有利,惟就本案咨询其诉讼律师后,董事认为,重审一审判决于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方面存在严重错误,而集团其后已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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